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9-10-14 点击:7,420
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中文名称为: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AnHui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ssociation(缩写AOSHA)。
第二条本会是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者以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推动和发展我省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党和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团结和组织全省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维护行业自律,坚持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协助政府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会员服务,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早日实现“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省科协领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安徽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并依法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199号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有关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以预防为主,围绕职业安全、职业健康、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管理等领域开展工作。
具体为:
(一)为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立法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围绕职业安全健康重要问题,特别是职业危害治理、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健康促进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行业和企业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应用,提供职业安全健康科技服务;
(四)组织本会会员与兄弟省市学会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界的交流与合作,代表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界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国际相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五)组织有关职业卫生展览,推广新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
(六)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行规行约,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维护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七)评选与奖励优秀论文和优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举荐人才;
(八)推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者的继续教育,编辑出版相关书刊资料;
(九)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地方职业卫生技术标准制定,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有关工作;
(十)承办政府或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有关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或优惠权;
(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支持本会工作,宣传本会作用,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为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条件、信息和资料;
(五)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单位会员应组织本单位会员开展有关活动,推广或应用本会推荐的科技成果。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会员未按有关规定交纳会费、也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拒不履行会员义务或发生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
(三)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理事会财务报告;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科协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正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对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热爱协会工作;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科协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会领导成员任期为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省科协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时,应报省科协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省民政厅和省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科协审查同意,并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动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省科协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省科协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科协和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