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1-6 点击:6,9742021年春节将至,为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积极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会特向各会员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信息,科学安排外出,尽可能错峰出行,严格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旅行规定,不建议出境旅游。
二、避免人群聚集。节假日期间尽量减少串门、聚餐,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保持社交距离。严格控制举办人群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举办的活动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落实验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相坐、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疫方案。
三、加强个人防护。去往医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
四、注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采购冷链食品,避免手部直接接触冷冻食品。储存和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肉蛋海鲜等食物烧熟煮透后食用。
五、关注个人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近14天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 102号)的各项要求;2、做好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合理安排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工作;3、建议用人单位对发热员工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员工暂时不安排参加职业健康检查;4、要求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因照相、医学检查等需要脱去口罩的除外);5、开展外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要做好车辆、仪器、设备的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